为更好地适应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,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学校《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上岗招生的指导性意见》(矿大研究生[2024]5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经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,特制定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/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及业务素质标准相关文件,具体详见附件。
附件1:《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》
附件2:《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》
附件3:《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分委会硕士生导师遴选业务素质标准》(学术学位)
附件4:《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分委会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业务素质标准》(学术学位)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4年7月14日